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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生活] 烟花炮竹开卖了!旧宫2处,马驹桥1处,台湖1处,青云店1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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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2-12 13:20:2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今年亦庄开发区和亦庄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炮竹,瀛海镇的三海子东路以东(南海家园等)被列为禁放区,三海子东路以西是限放区。旧宫的五环内区域是禁放区,五环外区域是限放区。马驹桥是限放区。

限放区什么时间可以燃放呢?在限放区域,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,初二至十五每天的早7点到晚12点,可以燃放,其他时间不得燃放。

此外,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,全市禁售、禁放。

从北京市公布的五环外87个售卖点看,亦庄没有售卖点,瀛海镇没有售卖点,南海家园也没有售卖点,亦庄周边的售卖点有:

旧宫2处:德茂公交站西侧;旧忠桥南300米路西红绿灯附近

马驹桥1处:温馨家园小区南侧

台湖1处:张台路与铺大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

青云店1处:一干路北侧

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2018年2月10日至2018年2月20日(2017年腊月二十五至2018年正月初五)。

针对在禁放区内燃放的、在限放区内不按照规定时间燃放的,或者在空气重污染橙色、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的,公安部门将收缴烟花爆竹,视情节,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,五百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,三万元以下罚款;对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行为,将依据相关法律、法规予以处罚。

市政府烟花办提示广大市民:请大家不买、不卖、不存、不放非法烟花爆竹。同时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储存和非法销售行为,消除大家身边的安全隐患。对于举报有功人员,公安机关将按照“每箱20元,最高2万元”的标准予以奖励。举报可拨打110或举报电话62074289。

对于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采购、销售的烟花爆竹不符合本市规定的品种和规格的,由工商部门没收违法收入,收缴烟花爆竹,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,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销售许可证。

本市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点一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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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开发区禁放图看,开发区南六环外也有一大片禁放区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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瀛海镇的三海子东路以东是禁放区,以西是限放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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