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律师,你好。我哥夫妻感情不和,去年差点离婚。今年我哥想买房,向我借些钱,请问我应该注意什么事项才能确保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如果他们离婚的话必须先把债务还完才分割财产?谢谢!
鉴于你所关心的问题,及提供的情况,建议:
1、借款人应该在借条上明确写明借款用途为买房。
2、借款人收款后应该给你出具一个收到借款的收条。
3、借款最好通过银行转账完成,转款用途填写明确,并保留好转款凭证。尽量不要出借现金。
4、如果必要,可以约定利息。到时候可以一并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。
以上意见供参考。
亦庄王文军律师,21年专业民商法律师,北京华开律师事务所主任。电话:13901294165 010-67832727 华开律师事务所地址: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7号君安国际大厦4号楼704(兴基铂尔曼饭店斜对面) |